(原标题:裕丰昌控股(08631)获董事罗名译折让约54.02%提全购要约)
智通财经APP讯,裕丰昌控股(08631)公布,鉴于王新龙先生的个人财务压力,加上该公司不断恶化的财务状况及迫切的营运资金需求,罗名译先生于2025年5月22日向王新龙先生授予贷款550万港元,并已于同日提取。该贷款按每年15%的利率计息,且应于自提款日期起计五个历月(即2025年10月21日)届满时偿还。
该贷款提供予王新龙先生用于结清其个人债务以解除当时由其实益拥有股份的现有产权负担及为该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尤其是,根据贷款协议,贷款须按以下方式予以运用:(i) 170万港元用于解除当时为支持2024年全面要约而根据融资安排向结好证券有限公司授出的现有股份押记;及(ii) 380万港元用于为该公司提供一般营运资金。
就贷款而言,由王新龙先生全资拥有的该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裕丰昌同意提供担保,根据同日签订的股份押记协议,以罗名译先生为受益人押记该公司全部2556.3万股普通股(约占已发行股本的63.91%)。除以罗名译先生为受益人股份押记外,贷款乃属无担保,且并无受到任何担保、抵押权益或其他形式的抵押品的支持。
据罗名译先生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授予贷款后,王新龙先生的财务状况及该公司的流动性进一步恶化。该等情况构成贷款协议项下的重大不利变动,并引发违约事项。尤其是,根据贷款协议,违约事件包括贷款人罗名译先生认为存在合理理由相信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情形: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前景出现重大不利变动,或王新龙先生或任何其他责任方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已经或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就罗名译先生所深知及确信,于强制执行股份押记日期,王新龙先生未能履行因2024年全面要约而产生的重大个人义务,包括欠付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裕丰昌的2024年全面要约财务顾问)的尚未支付的专业费用。此外,该公司未能结清应向其专业服务提供商支付的款项,欠款逾90万港元。该等专业服务提供商中的几家提供商自2025年8月初以来已就尚未支付的费用发出催缴函或法律通知。该等情况证明其持续无力履行财务义务并触发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因此,于2025年8月6日,于违约之后,罗名译先生强制执行其于股份押记协议下的权利,导致于同日向其转让所有押记股份。
紧随强制执行后,要约人全堡集团有限公司、罗名译先生及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人士于2755.9万股股份(相当于该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8.90%)中拥有权益。因此,要约人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所有已发行股份(要约人、罗名译先生及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提出强制无条件全面现金要约。每股要约股份现金0.223港元,较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485港元折让约54.02%。
要约在所有方面均为无条件,且不以接获最低数目股份的接纳或任何其他条件为条件。
据悉,要约人由罗名译先生全资及最终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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